多久續篇-多久才算很久?(男友篇)
昨天早上6點鐘,男朋友乘搭的巴士來到了離我家少於十公里的車站。
今天晚上10點半,也就是一小時前,他又乘搭巴士回怡保了。
好快哦……兩天就這樣過去了。
很久沒有見到他了。
算算……兩個月。
原來兩個月=很久。
這次見面,兩天。
所以一天=一個月;一小時=1.25天。
昨天,我們走了四個地方。三閒大中小購物中心,一個灣。
以前我們都還沒畢業時,一個月内都不知道有沒有這种興致一起出去至少一次。
今天,走了一件大大的購物中心。
收穫最大的還是書。呵呵~~~
不行了…………在電腦前睡着了…………睡咯!晚安~~~~
待續。







